人类在生活和生产活动国都离不开水。生活饮用水水质的优劣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、科学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不断提高,饮用水水质标准也相应地不断发展和完善。由于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与人们的生活习惯、文化、经济条件、科学技术发展水平、水资源及其水质现状等多种因素有关,不仅各国之间,而且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,对饮用水水质的要求都存在着差异。
一.我国生活饮用水的标准
由于受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的限制,我国现行的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85)如下表所列,仅有35项指标,其中感官指标4只,理化指标14只,毒理学指标12只,细菌学指标3只,放射性指标2只,它较1976年颁发的《TJ20-7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增加了5只化学指标、毒理学及有机物指标各5只,放射性指标2只。
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-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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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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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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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官性状和
一般化学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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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
浑浊度
臭和味
肉眼可见物
PH
总硬度
铁
锰
铜
锌
挥发性酚类
阴离子合成
洗涤剂
硫酸盐
氯化物
溶解性总固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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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度不超过
15
度,
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
不超过
3
度。
特殊情况不超过
5
度
不得有异臭、异味
不得含有
6.5-8.5
450mg/L
0.3 mg/L
0.1 mg/L
1.0 mg/l
1.0 mg/L
0.002 mg/L
0.3 mg/l
250 mg/L
250 mg/L
1000 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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氟化物
氰化物
砷
硒
汞
镉
铬(六价)
铅
银
硝酸盐
(以氮计)
氯仿
四氯化碳
苯并(
a
)芘
滴滴涕
六六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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